物業服務與招投標文件的要求(doc 57頁)
物業服務與招投標文件的要求(doc 57頁)內容簡介
物業服務與招投標文件的要求目錄:
一、招標文件的組成、解釋和修改
二、物業的基本情況
三、物業服務的內容及要求
四、物業服務期限
五、對投標人的要求
六、對投標文件的要求
七、開標、評標、定標
八、物業服務合同的簽訂
物業服務與招投標文件的要求內容簡介:
投標單位在收到招標文件後,若有問題需要澄清,應於收到招標文件後5日內,以書麵形式(包括書麵文字、傳真、電報等,下同)向業主委員會提出,業主委員會將以書麵或投標預備會的方式予以解答,答複將送給所有獲得招標文件的投標單位。
在投標截止日期前,業主委員會可能會以補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標文件。
補充通知將以書麵方式發給所有獲得招標文件的投標單位,補充通知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投標單位起約束作用。
為使投標單位在編製投標文件時把補充通知內容考慮進去,可以將原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日期酌情延長,並在原截止日期前3天以書麵形式通知所有獲得招標文件的投標單位。
..............................
用戶登陸
招標投標熱門資料
招標投標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