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代理製麵麵觀講義(doc 11頁)
銷售代理製麵麵觀講義目錄:
一、銷售代理製的定義與分類
二、銷售代理製的特點
三、銷售代理與其他類似概念的區別
銷售代理製麵麵觀講義內容提要:
銷售代理與其他類似概念的區別
1、銷售代理與經銷的區別
從法律上來講,銷售代理人與委托人之間的關係屬於委托代理的關係。銷售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替委托人銷售商品,其所有權不屬於代理商,因此銷售收入歸委托人所有。而代理商隻領取傭金。
而經銷商與廠家之間的關係從法律上來看是買斷關係,經銷商的收入不是傭金,而是商品銷售價格減去購入價格後的銷售收入。
因此,銷售代理與經銷從理論上來講有如下三點區別:
①經銷的雙方是買賣關係,銷售代理的雙方是一種委托一代理關係;
②經銷商以自己的名義從事銷售,而銷售代理商以委托人的名義從事銷售,簽訂銷售合同;
③經銷商的收入是買賣差價收入,而代理商的收入是傭金收入。
2、銷售代理與經紀的區別
經紀關係是指:中間商提供訂約機會,並協助合同的簽訂,雙方成交後。交易雙方付給中間商傭金為報酬,經紀與代理有如下幾點區別:
①服務對象不同。經紀人的服務對象極為廣泛,而銷售代理商隻為一個或幾個委托方進行與銷售有關的服務。
②行為的名義不同,經紀人雖為委托人進行買賣交易活動,但都以自己的名義進行,其法律效果歸於經紀人身上。
③享有的權利不同。由於經紀人隻是以自己的名義替交易雙方媒介,他不具體代表任何一方,即經紀人一般沒有代為訂約的權力。銷售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行事,一般是締約代理商,擁有代替被代理人訂合同的權力。
④服務的範圍不同。銷售代理商服務的範圍僅限於銷售代理及與銷售代理有關的一些服務,如貨運、倉儲、報關等。而經紀人服務範圍則比較廣泛。
⑤與委托人的關係的持續性不同,它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獨立的關係,它與被代理方的關係是長久的、持續性。經紀人則於特定市場,為一般商號臨時為一定商號作媒介,經紀人與委托方的關係較為短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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