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18luck新利全站下载 >> 合同樣本>> 法律法規>> 資料信息

關於證劵投資基金發行法律法規(doc 70頁)

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文件大小:
260 KB
下載地址:
相關資料:
證劵投資, 投資基金, 金發, 發行, 法律
關於證劵投資基金發行法律法規(doc 70頁)內容簡介

關於證劵投資基金發行法律法規目錄:
一、中國證監會關於證券投資基金發行設立申報材料有關問題的通知(2002/3號).......................1
二、中國證監會關於證券投資基金發行設立審核程序有關問題的通知(2002/4號).......................9
三、中國證監會關於證券投資基金設立審核有關問題的通知(2002/89號).......................11
四、基金契約的內容與格式(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第一號).......................13
五、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與格式(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第二號).......................30
六、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的內容與格式(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第三號).......................35
七、中國證監會關於做好證券投資基金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1998/9號).......................47
八、中國證監會關於做好證券投資基金發行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1998/10號).......................49
九、關於做好證券投資基金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1998/11號).......................50
十、關於做好證券投資基金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證辦1998/4號).......................51
十一、中國證監會關於加強對證券投資基金發行工作監督檢查的通知(證辦1998/10號).......................51
十二、中國證監會關於加強對證券投資基金發行工作監督檢查的補充通知.......................52
十三、關於改進證券投資基金發行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2001).......................56
十四、關於代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的商業銀行完善內部合規控製製度和員工行為規範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二)(2001).......................57
十五、關於證券公司辦理開放式基金代銷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2002).......................59
十六、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活動管理暫行規定(2002).......................62
十七、保險公司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64
十八、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幹規定(2001).......................68


關於證劵投資基金發行法律法規內容摘要:
一、關於各公司報送申請材料的條件和時間要求:
(一)2001年12月以後批準籌建的公司,可在申請開業的同時報送發行設立基金的申報材料;
(二)2001年已發行開放式基金的公司,在其開放式基金開放運行六個月以上,其基金投資運作符合基金契約規定的,屆時可以報送發行設立第二隻開放式基金的申報材料;
(三)2001年12月以前已成立的公司,開放式基金準備工作已經我會組織專家檢查,並且其選定的代銷合作單位已取得相應資格的,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可以按照我會業務部門的書麵通知報送發行設立開放式基金的申報材料;
(四)其他尚未發行設立開放式基金的公司,其選定的代銷合作單位已取得相應資格的,自2002年2月20日起,可申請由我會組織專家檢查,檢查活動分別於4月30日之前和9月30日之前各安排一次。檢查結束後相關公司按照我會業務部門的書麵通知報送發行設立開放式基金的申報材料;
(五)各公司可以根據證券市場發展的需要,按照基金治理結構創新、基金產品創新、內部合現控製製度創新的要求,設計新的封閉式基金發行設立方案,方案內容應當符合我會和證券交易所關於封閉式基金發行與交易的相關規定。2001年12月以前已成立的公司,其申報材料可在其開放式基金申報材料取得我會書麵審核結論後報送。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