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18luck新利全站下载 >> 企業管理>> 項目管理>> 資料信息

項目管理及貿易合同支付條款管理分析(PPT 80頁)

所屬分類:
項目管理
文件大小:
910 KB
下載地址:
相關資料:
項目管理, 貿易合同, 管理分析
項目管理及貿易合同支付條款管理分析(PPT 80頁)內容簡介

項目管理及貿易合同支付條款管理分析(PPT 80頁)目錄:

第一節 支付工具
第二節 支付方式

項目管理及貿易合同支付條款管理分析(PPT 80頁)簡介:

1、彙付的含義
又稱彙款。指付款人主動通過銀行或其它途徑將款項彙交收款人。國際貿易的貨款如采用彙付,一般是由買方按合同約定的條件(如收到單據或貨物)和時間,將貨款通過銀行,彙交給賣方。
2、當事人
(1)彙款人(Remitter) ——彙出款項
(2)彙出行(Remitting Bank)——受彙款人委托,彙出款項
(3)彙入行(解付行 Paying Bank )——受彙出行委托解付貨款
(4)收款人(Payee / Beneficiary) ——收取貨款

Case—關於信用證審核:

案情:L/C允許轉運,在單據要求中規定要提交轉運通知。
出口商發貨時采取的是直運,無轉運發生,所以在提交銀行的單據中未提交轉運通知,開證行以此拒付,企業出口貨款受損。

分析:理論上講,開證行拒付是有道理的。
但似乎與情理不符:既然出口商未采用轉運,所以按理無須提交轉運通知議付。不過信用證有其特殊性,即開證行付款的前提是單證相符,而不論貨物、運輸等環節實際情況如何。信用證的這種特性要求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證後一定要仔細審核,以確定信用證條款對出口收彙是否有不良影響。

教訓:銀行操作中時常看到,企業拿到信用證就立即安排發貨,直到交單議付時才發現信用證的矛盾之處,但這時已措手不及。假若在收到信用證時認真審核,要求開證申請人刪除對轉運通知這一要求,或規定當轉運發生時才提交轉運通知,則情況會截然不同。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