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18luck新利全站下载 >> 製度表格>> 企業管理製度>> 財務製度>> 資料信息

統計工作管理細則(doc 3頁)

所屬分類:
財務製度
文件大小:
33 KB
下載地址:
相關資料:
統計工作, 工作管理, 管理細則
統計工作管理細則(doc 3頁)內容簡介
統計工作管理細則內容簡介:
□ 總則
第一條 為有效地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郵電部門實施辦法》等統計法規,特製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統計在企業經營管理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它是企業編製建設規劃和經營計劃以及進行經濟分析的依據,是經濟核算的基礎、企業經濟信息反饋的主要渠道,是領導掌握情況的重要手段。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統計信息的重要性將日益明顯。
第三條 全麵貫徹國家、郵電部及省郵電管理局統計法規,運用各種統計調查方法,係統、準確、及時地反映本公司各項工作基本情況,開展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搞好統計服務,發揮統計監督作用。
第四條 本公司建立統計信息網,該網由(1)公司綜合統計;(2)公司專業統計;(3)分公司專業統計;(4)基層統計;(5)班組原始記錄五個層次組成。各分公司配置綜合統計人員,管理分公司統計業務,其職能可參照公司綜合統計人員工作內容。
第五條 班組記錄員,負責將統計資料逐日登記,報告基層統計人員,基層統計人員負責彙總、審核並按上述層次逐級上報。同時,分公司綜合統計人員向公司綜合統計人員報送綜合報表。
第六條 統計人員享有所轄範圍內的統計調查權、統計報告權及統計監督權。被調查單位和人員應當積極協助統計人員的工作,及時提供真實資料和情況。
第七條 各單位應當安排素質好、責任心強的員工擔任(專或兼職)統計人員。統計人員應當認真負責地搞好統計工作,加強學習,參加培訓,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水平。
第八條 統計人員如因病、事假等原因不能工作時,各有關單位負責人應當指定臨時統計人員代理其工作,以保證統計工作正常進行。
第九條 各單位應支持統計人員的學術活動、培訓及晉升,注意保持統計人員隊伍的穩定性。統計員的工作調動,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

..............................

Baidu
map